大陆文艺团组赴台交流的项目和人数一直占整个赴台交流总量的一半以上。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大陆一些中小型艺术团组赴台交流的深具民族特色和较高艺术水平的项目,颇受台湾普通民众喜爱。如福州闽剧团、厦门歌仔戏剧团分别深入金门、马祖演出,观众达8万人。福建民间艺术团组赴台交流,遍走岛内乡镇,展演了民间剪纸、刺绣、指画、微雕、制印等工艺,深受台湾民众喜爱。同时,台湾文艺团体和艺人也纷纷来大陆交流,如岛内颇具盛名的《云门舞集》舞团、台北市乐团、高雄市乐团、台湾省交响乐团等相继来祖国大陆演出,台湾著名歌手纷纷来大陆举办演唱会,台湾女指挥家来大陆指挥上海广播交响乐团演出等等,均受到祖国大陆人民的热情欢迎。一些直接以弘扬中华文化为宗旨的展览,也在两岸产生了积极影响,如在台湾举办的徐悲鸿纪念画展、孔子文化展、关公文化展等,台湾鸿德美术馆在北京举办他们收藏的国画大师的珍贵画作、文物和濒临失传的日黄石展览等。中国振兴京剧艺术基金会还组织教师到台北执教以及培训岛内京剧演员和爱好者,两岸师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另外,台湾影视界人士纷纷进入大陆拍摄影片,其中《八千里路云和月》、《大陆寻奇》、《海棠风情》等数百集节目,详细报道了大陆的情况;在大陆拍摄《六个梦》、《两个永恒》等许多电视片受到两岸人民的喜爱。许多台湾电视则在祖国大陆各地电视台播放,受到观众的欢迎。而祖国大陆的优秀广播节目、电视剧、电影以及电视片在岛内播映,如广播评书《岳飞》、《隋唐演义》,大型电视连续剧《宰相刘罗锅》、《三国演义》、《大宅门》,电影《红楼梦》等都受到台湾民众的喜爱与欢迎。 两岸新闻界的交流 1987年9月,在台湾当局开放台湾民众赴大陆探亲前,台《自立晚报》社以为台湾同胞赴大陆探亲“探路”为由,该报两名记者绕道日本前往大陆采访,成为1949年以来第一次到大陆采访的台湾记者。他们先后在北京、杭州、深圳、厦门等地参观、采访,历时13天,在海峡两岸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台湾当局开始则极力阻挠《自立晚报》的行动,接着又指控该报负责人与两名记者“涉嫌触犯刑法”,要求依法查办。然而,台当局此举引来岛内各界人士的强烈不满,并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最后台湾当局不得不将他们无罪释放。 1991年8月,新华社、中新社两名记者赴台,以协助因“闽狮渔事件”被台湾有关方面无理扣押的福建渔民解决困难,并进行了采访,成为1949年后首次进入台湾采访的大陆记者。1992年9月,又有18位大陆记者组团赴台采访。这是海峡两岸分隔43年后,大陆记者首次正式组团赴台采访,正式开启两岸新闻界双向交流的大门。这些记者分别来自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全国记协、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新杜等全国17家单位。台湾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以东道主身份在海基会欢迎18位大陆记者的来访时表示:海基会是两岸间的“桥”,大陆记者也是两岸的“桥”,希望通过这些桥使两岸人民建立善意与互信。 1996年12月1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该规定的颁布和实施,对方便台湾记者的采访,规范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的管理和进一步推动两岸新闻交流,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2000年11月23日,台湾当局正式核准大陆记者赴台“驻点采访”,先开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四家媒体的记者赴台,记者在台湾采访的时间以一个月为期进行轮替采访,采访地点以台北为主,赴其它县市则需事先向台“行政院新闻局”报备同意。2001年2月8月,新华社首批赴台驻点记者范丽青、陈斌华抵达台北,展开为期一个月的驻点采访,正式开启大陆媒体记者赴台轮替采访大门。 除了记者采访外,两岸新闻界互访频繁,各种形式的新闻研讨会和新闻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与合作也从无到有,逐渐深入,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两岸新闻界先后组织了“两岸记者三峡工程联合采访”、“两岸记者中秋联谊”等大型活动;举办了三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新闻研讨会”;福建、江苏等省分别成立了“闽台新闻交流协会”、“苏台新闻交流协会”,积极开展各项交流活动。两岸各主要新闻机构之间也广泛进行了诸如稿件交换、相互提供采访协助等形式的合作。 两岸文化图书交流 80年代后,随着两岸关系的缓和,岛内大批文化界人士强烈要求开放大陆“书禁”,强调台湾文化的“根”在大陆,台湾如不尽快与大陆进行文化交流,有造成“历史断层的危险”,强烈呼吁国民党当局改变对大陆的文化禁制政策。1980年12月,台湾锦绣出版社出版《江山万里》大型丛书,包括《千里丝路》、《长城万里》、《大哉黄河》、《天府西南》、《大江南北》、《烟雨江南》、《台海珠江》、《白山黑水》等八本共约100万字,详细介绍了中国的锦绣河山。台湾新闻界、史学界,出版社还纷纷以“根”为主题从台湾的历史、地理、文化、风俗、宗教、姓氏等方面考证台湾与大陆的渊源关系,在台引发了“返籍求谱”、“认宗归亲热”。大陆出版的很多作品和读物尤其是30年代鲁迅、巴金等人的人作品开始进入台湾,并深受台湾青年的喜爱,紧接着一些当代大陆作家的作品著作也通各过种渠道进入台湾。同时,台湾的文艺作品、科技著作、音乐影视也进入大陆。 在台湾解除“戒严”以前,两岸的图书出版交流处在非公开状态,1987年7月解除“解严”后,图书出版业的交流才随之逐步展开。从80年代末90年代初,为推动图书出版界的交流,两岸图书出版主管部门达成共识,要求双方出版单位在出版前,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并签订授权契约方可出版,双方图书出版交流开始化暗为明,有章可循。80年代后期以来,祖国大陆出版了大量台湾专业学术著作和文艺作品。另一方面,大陆的许多图书,如《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库》、《资本论》、《中国美术全集》、《放眼中国》、《我的父亲邓小平》及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科书等也在台湾出版发行,受到读者的欢迎。 但台湾当局仍为两岸图书出版交流的正常往来制造了许多障碍,要求授权必须通过第三地区中介的第三者进行,不得直接与祖国大陆出版机构及人员打交道,规定每次申请不得超过十种等,从而限制了两岸图书出版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