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犯下罪行的王某,在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四处流浪,靠乞讨为生。近日,敦化森林公安局第三派出所民警帮助王某办理了低保,并为他找到了一份工作。 王某原是敦化林业局福利厂工人,今年54岁。1992年的一天,他酒后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一时失手将妻子刺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判18年零7个月,因在监狱表现好,被减刑后于2009年释放。出狱后,王某四处流浪,白天四处乞讨,捡废品卖钱解决吃饭问题,冬季他就四处寻找暖和的楼道住。居民晚上回家常常被住在楼道的王某吓一跳,110民警经常接到居民的报警。久而久之,王某成了派出所重点掌握和救助的人员之一。 第三派出所民警李长顺了解到王某的情况后找到社区,讲明了王某的情况。在社区人员的帮助下,为王某办理了低保,使他每月能拿到330元的最低保障金。李长顺与民警王乐伟又一起找到辖区某木器厂老板,想为王某找份工作。 木器厂老板得知王某的情况后,开始还是不敢用他,两名民警为了解除老板的顾虑,为王某做了担保,王某也保证好好干活。就这样木器厂老板同意雇用王某,每月工资1200元,还提供居住的地方。 如今王某每月有了1530元的收入,还有了住处,他高兴得合不拢嘴,在木器厂工作劲头十足。 (责任编辑:admin) |